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牡丹江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指南

发布时间:2023-05-08 06:53:03

内容来源:互联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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内容简介

牡丹江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是针对牡丹江单位社保的办事流程,在企业或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是,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应手续!办理条件1、参保单位有新招工、毕业生、军队转业人员,有自动离职、失业、参军、调入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;被判

牡丹江社保参保人员变更办理是针对牡丹江单位社保的办事流程,在企业或单位参保人员信息发生变化是,单位经办人需及时到社保中心去办理相应手续!

办理条件

1、参保单位有新招工、毕业生、转业人员,有自动离职、失业、参军、调入未参保的机关事业单位;被判刑、劳教等中断缴费的人员;

2、参保单位在职职工转出,调入人员,在职职工死亡、出国定居、农民工回原籍等业务办理。

办理材料

(1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(恢复)

必须填报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变化情况明细表》,需提供以下要件:

①新参保职工身份证复印件;

②劳动合同书;

③复员、转业安置通知书;

④新参保人员起薪当月工资证明;

⑤参保人员人事档案(漏保人员)。

(2)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

必须填报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减少明细表》,提供以下要件:

①经劳动部门审核的解除劳动关系备案登记表;

②机关事业单位未参加养老保险证明;

③法院出具的裁定书;

④企业出具的解除劳动关系协议或除名决定等相关材料。

办理流程

基本养老保险关系建立(恢复)

办理程序

①经办人员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减变化情况明细表》和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》等信息,为首次参保人员建立个人账户。

②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、文件规定,对参保人员缴费中断后又续缴的,根据参保单位申报的《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人员增加明细表》和《参加基本养老保险人员情况表》等信息进行初审;

审核人员根据相关政策、文件规定,对经办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,审核通过后确认原个人账户记录信息,恢复其个人账户记录。

基本养老保险关系中断

办理程序

1、经办人员根据相关政策、文件规定进行初审;

2、审核人员对经办人员的初审意见进行审核,通过后办理封存中断缴费人员个人账户,建立标识并按规定计息。

办理地点

牡丹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江南乌苏里路59号

绥芬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 新兴街60号

海林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

地址: 前进街林海路路口附近

牡丹江市办理社保卡地址一览

办理时限与费用

办理时限:1个工作日

办理费用:免费